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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方强占土地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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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7 16: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埃及艳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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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被征地农民需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待征地获批后组织实施。但如果此时已签约的农户又反悔了,不愿履约交地腾房,征收方能直接强行占地拆房、铲除青苗吗?

  2021年新修订的《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47条规定,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腾退土地和房屋的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签订协议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要求履行协议的书面决定。

  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该书面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腾退土地和房屋,也不在法定期限内复议或者诉讼的,由作出要求履行协议书面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这就是说,即便被征收人已经签约,征收方也无权仅凭协议搞强制拆除或者占地,而只能通过法院来强制执行。

  相关阅读:承租的土地使用权入股是不合法的。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收方有权利强占土地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在明网在线律师:https://www.zaimingw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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